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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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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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05 |
0.005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404 |
国药准字H2102235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也用于治疗沙眼。 |
用法用量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涂于眼睑内,一日1~2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副作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1.轻微刺激感。 2.偶见过敏反应,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其他四环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红霉素。 |
本品每支含0.5%盐酸金霉素。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淡黄色或黄色软膏。 |
本品为黄色眼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仅限眼部使用。 2.涂眼前,注意清洁双手,管口勿接触手和眼睛,防止损伤和污染。 3.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使用5日症状未缓解,应停药就医。 4.若出现充血、眼痒、水肿等症状,应停药就医。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