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0.125g(12.5万单位) |
每支5g(含甲硝唑0.2g,克霉唑0.16g,醋酸氯己定8mg) |
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山东明仁福瑞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225 |
国药准字H2009022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等症。 |
用于细菌性阴道病、念珠菌性外阴阴道病、滴虫性阴道炎以及阴道混合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6~16片,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30~50mg/kg,分3~4次。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4~8片,一日4次。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2片,一日2次。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8片,术后6小时再服用4片。 |
阴道给药,睡前洗净阴部,将本品送入阴道深处,每次1支,连用7日为一个疗程。停药后第一次月经净后再重复一疗程。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偶见皮疹、阴道烧灼感、瘙痒或其他粘膜刺激症状。因本品可自粘膜吸收,长期大量使用后也可产生与全身用药相同的不良反应: 1.可引起癫痫发作和周围神经病变,后者主要表现为肢端麻木和感觉异常。某些病例长期用药时可产生持续周围神经病变。 2.其他常见的不良反应有: (1)胃肠道反应,如恶心、食欲减退、呕吐、腹泻、腹部不适、味觉改变、口干、口腔金属味等。 (2)可逆性粒细胞减少。 (3)过敏反应,皮疹、荨麻疹、瘙痒等。 (4)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眩晕、晕厥、感觉异常、肢体麻木、共济失调和精神错乱等。 (5)其他有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发热、膀胱炎、排尿困难、尿液颜色发黑等,均属可逆性,停药后自行恢复。 |
禁忌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吡咯类(咪唑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患者禁用。2.孕妇禁用。 |
成分 |
红霉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支含甲硝唑200毫克,克霉唑160毫克,醋酸氯己定8毫克。辅料为卡波姆,甘油,三乙醇胺,羟苯乙酯。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凝胶。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 2.月经期间不能使用。 3.使用中若出现过敏症状或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4.治疗滴虫性阴道炎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5.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 6.避免本品接触眼睛。 7.甲硝唑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有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未证实。 8.甲硝唑为硝基咪唑类药物,血液恶液质者应慎用。 9.治疗期应勤换洗衣物、洗澡,以便提高疗效。 10.本品仅供阴道给药,切忌口服。 11.不推荐儿童使用,老年人用量应咨询医师或药师。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