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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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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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25g(12.5万单位) |
10g:30mg*20g |
生产企业 |
江苏平光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宿州亿帆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1225 |
国药准字H3402283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等症。 |
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脓疱疮、疖肿、毛囊炎、湿疹合并感染、外伤感染、癣病合并感染及其他化脓性皮肤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6~16片,分3~4次,儿童每日按体重30~50mg/kg,分3~4次。治疗军团菌病,成人一次4~8片,一日4次。用作风湿热复发的预防用药时,一次2片,一日2次。用作感染性心内膜炎的预防用药时,术前1小时口服8片,术后6小时再服用4片。 |
外用。涂患处,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1.胃肠道反应多见,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2.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偶有轻微刺痛感,但不影响继续治疗和疗效。 |
禁忌 |
对红霉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或其他喹诺酮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 |
成分 |
红霉素。 |
主要成份:盐酸环丙沙星。化学名称为:1-环丙基-6-氟-1,4-二氢-4-氧化-7-(1-哌嗪基)-3-喹啉羧酸盐酸盐-水合物。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4.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5.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 6.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皮疹等过敏症状或严重其他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