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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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安康颗粒

清火片

规格

每袋装20g

生产企业

江西国药有限责任公司

康哲(湖南)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0803

国药准字Z43020609
说明
适应症

安和五脏,健脑安神。用于头目眩晕,耳鸣,四脚乏力疲软,食   欲不振,睡眠不深,多梦。

清热泻火,通便。用于咽喉肿痛,牙痛,头目眩晕,口鼻生疮,风火目赤,大便不通。

用法用量

用开水冲服,一次20g,一日2~3次。

口服,一次6片,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成分

红参。银耳 。当归 。 山药 。 猪脊髓 。 鹿茸 。山楂。

大青叶、大黄、石膏、薄荷脑。辅料为防腐剂(苯甲酸钠)、色素(柠檬黄、靛兰)、乙醇、蔗糖、淀粉、硬脂酸镁、滑石粉、桃胶、虫白蜡、硅油。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片后显棕褐色;味微苦。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无实热者及孕妇慎用。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后大便次数每日2到3次者,应减量;每日3次以上者,应停用并向医师咨询。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若需使用,必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