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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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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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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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黑龙江福和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省先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347 |
国药准字Z2009056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腰椎病引起的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 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 2.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 3. 孕妇忌用。 |
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伸筋草、白芍、狗脊(烫)、续断、地黄、红花、乳香(醋炙)、没药(醋炙)、葛根、桃仁(燀)、牛膝、葛根、甘草 。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褐色的粉末;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 忌生冷、油腻食物。 2. 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疾病患者中严重者应向医师咨询后服用。 3、儿童、经期及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 5. 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它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 6. 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服用。 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触及的地方。 11. 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之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