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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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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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0.45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90 |
国药准字H2006673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治疗与静脉淋巴功能不全相关的各种症状 (腿部沉重,疼痛,晨起酸胀不适感);治疗痔急性发作有关的各种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服药剂量:常用剂量为每日2片;当用于急性痔发作时,前四天每日6片,以后三天,每日4片。 服用方法:将每日剂量平均分为两次于午餐和晚餐时服用。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有少数轻微胃肠反应和植物神经紊乱的报告,但未致必须中断治疗。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奥司明。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淡黄色至棕黄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急性痔发作:用本药治疗不能替代处理其它肛门疾病所需的特殊治疗。本治疗方法必须是短期的。如果症状不能迅速消除,应进行肛肠病学检查并对本治疗方案进行重新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