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50mg |
35g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090 |
H2013022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肌肉痛、肩部僵硬酸痛、腰痛、关节痛、腱鞘炎(手和腕部疼痛)、肘部疼痛(网球肘等)及跌打损伤、扭伤引起的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一日1-4次,适量涂于患处。每日不超过4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涂药部位偶有发疹、发红、瘙痒、肿胀、刺痛感、发热、干燥感等症状出现。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本品过敏者和15岁以下儿童禁用。2.眼周和粘膜组织、皮疹和皮肤破损部位禁用。3.禁止连续使用2周以上。 |
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本品每支含吲哚美辛.35克与l-薄荷醇1.5克,辅料为羧基乙烯基聚合物,羟丙甲基纤维素296,依地酸二钠,亚硫酸氢钠,香料,二异丙醇胺,丙二醇,聚乙二醇3,苯甲醇,二异丙基已二酸,异丙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黄色凝胶状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过敏体质者使用前请向医师咨询。2.颈椎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肩周炎等患者请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使用后,若出现皮疹、红斑、瘙痒、灼热刺痛等症状;或连续使用5-6日,症状没有改善者,请立即终止使用本品,并持说明书向医师咨询。4.出汗或患部被打湿时,请擦拭后使用本品。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