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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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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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每片重0.3克 |
生产企业 |
北京北卫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997 |
国药准字Z20025307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活血、通络、止痛。用于风寒阻络所致颈椎病,症见肩颈疼痛,活动受限,上肢麻木。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饭后服用。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严重肝肾功能不良者忌用;2、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急性胃炎、胃出血患者忌用;3、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伸筋草、白芍、狗脊(砂烫去毛)、续断、地黄、红花、乳香(醋灸)、没药(醋灸)、桃仁、牛膝、葛根、甘草。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包衣粉。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淡棕色至棕褐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8.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9.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及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10.本品对胃肠道有轻度刺激作用,宜饭后服用。11.妇女月经期停止用药。12.服药过程中一旦发现有过敏性皮炎、荨麻疹或其他过敏现象者立即停药。13.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