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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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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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0.33g*48粒 |
生产企业 |
中山可可康制药有限公司 |
哈药集团世一堂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26 |
国药准字Z1999109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温阳散寒、益气活血,消肿止痛。用于阳虚寒湿型颈锥及膝关节增生性关节炎。症见:局部骨节疼痛、屈伸不利、麻木或肿胀,预热则减,畏寒肢冷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粒(或4-6粒),一日3次,饭后服,疗程三个月;如需继续治疗,必须停药一个月后遵医嘱服用。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附子(制)、制川乌、肉桂、党参、当归、炒白芍、淫羊藿、醋乳香。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棕色或棕褐色的粉末;气微香、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服药后少数可见胃脘不舒,停药后可自行消除。2、服用期间注意血压变化。3、高血压、严重消化道疾病患者慎用。4、孕妇及有出血倾向者,阴虚内热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