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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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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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12mg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福建金山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18 |
国药准字H109800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长效镇痛,适用于手术后疼痛,恶性肿瘤疼痛,风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小心揭下贴片下的白色防粘纸,将银白色贴片于两耳后无发处或肿痛局部皮肤完整处。每次两贴,儿童酌减。一次贴药有效时间可维持72小时。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贴药约24小时后,少数患者贴药局部皮肤出现轻度瘙痒,可不必中止用药,个别患者贴药出现恶心、胸闷、头晕、皮疹、心动过速,揭下贴片即可消失。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高乌甲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3.8㎡的圆型片,一面为背衬材料,一面为带防粘纸的压敏胶。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为使本品贴敷皮肤和药物吸收良好,贴药前应清洁贴药处皮肤的污迹和汉迹。由于本品起效较慢,手术后疼痛患者可在麻药作用消失前1~1.5小时贴敷。 2.心律失常患者慎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