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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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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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0.75g |
生产企业 |
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018 |
国药准字HC201400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用于治疗和预防全身所有部位的骨关节炎,包括膝关节、肩关节、髋关节、手腕关节、颈及脊椎关节和踝关节等。可缓解和消除骨关节炎的疼痛、肿胀等症状,改善关节活动功能。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2次,吃饭时或饭后服用。6周为一个疗程或根据需要延长。每年重复治疗2-3次。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轻度的胃肠不适,如恶心、便秘、腹胀、腹痛和腹泻;轻度的头痛、乏力和困倦,偶见轻度嗜睡;有些患者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包括皮疹、瘙痒和皮肤红斑。此外,有引起视觉障碍、脱发、支气管哮喘和血糖升高的报道。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盐酸氨基葡萄糖或本品任何辅料过敏的患者禁用。 3.由于本品的活性成分是自甲壳类获得的,因此,对甲壳类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本品每粒含盐酸氨基葡萄糖0.75克,辅料为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自色颗粒性或结晶性粉末。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本品宜在进餐时或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不适,特别是有胃溃疡的患者。 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3.由于缺乏18岁以下儿童及青少年安全性与有效性的数据,故本品不应用于此类人群的治疗。 4.本品有引起血糖或血脂升高的报道,有糖尿病或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并建议对血糖或血脂进行监测。 5.观察到哮喘患者开始氨基葡萄糖治疗后会引起哮喘症状恶化(当停止氨基葡萄糖给药后,上述状况消退),因此,初始使用氨基葡萄糖治疗的哮喘患者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停药并就医。 6.用药1个疗程后,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如有必要延长用药时间,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应将本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