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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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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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 |
20g |
生产企业 |
北京曙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北亚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887 |
国药准字H109500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关节痛、神经痛、肌肉痛、偏头痛、头痛、痛经、牙痛。 |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适用于缓解各种关节炎及非关节炎性软组织风湿病变的疼痛和肿胀的对症治疗。必须同时进行关节、软组织病变的病因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 |
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用手按揉药膏,使软膏透入皮内至表面光洁为度。一日1~2次,一次1g~2g或据患部面积大小酌情增减,可遵医嘱。 |
副作用 |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
少部分患者出现局部瘙痒或皮疹,可酌情减量或停药2~3天自然恢复。 |
禁忌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
1、对本品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化学名称为:α-甲基-3-苯甲酰基-苯乙酸。 |
本品主要成分为吡罗昔康。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3.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4.用药期间如出现胃肠道出血、肝肾功能损害、视力障碍、血象异常以及过敏反应等情况应立即停止用药。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 |
1、仅用于完整皮肤,不可用于皮肤破损处。2、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3、仅供外用,切勿入口。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