酮康唑乳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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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酮康唑乳膏

硝酸咪康唑乳膏

规格

0.02

2%*15g(联邦倍康)
生产企业

福建省永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1146

国药准字H19994059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主要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一定疗效。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外用涂于患处,必要时可用敷料包扎或敷盖,每日2~3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禁忌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皮肤破损处禁用。

1.皮肤损伤、糜烂或开放性伤口处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成分

本品每克含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液体石蜡、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三乙醇胺、羟苯乙酯、维生素E、亚硫酸氢钠、纯化水。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丙二醇、尼泊金乙酯。 化学名:1-[2-(2,4-二氯苯基)-2-[(2,4-二氯苯基)甲氧基]乙基]-1H-咪唑的硝酸盐

性状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软膏。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软膏。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