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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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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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02 |
每瓶装250ml |
生产企业 |
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 |
贵州金桥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2020 |
国药准字Z52020136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杀菌,止痒。用于脚癣、手癣、指(趾)甲癣。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外用,取本品250毫升,置脚盆中,加入等量温水稀释后,将患脚浸泡30分钟即可。如未痊愈,可于20天后再浸泡一次。 |
副作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活性成份或赋形剂及其他咪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含主要成份酮康唑,辅料为硬脂酸、白凡士林、单硬脂酸甘油脂、防腐剂(羟苯乙脂)。 |
本品为复方制剂,祖方为复方鲜珊瑚姜酊、冰片、水杨酸、醋酸甘油等。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乳白色或微红色软膏。 |
本品为草绿色至蓝绿色的澄清液体;具茉莉香气,久闻有刺鼻感。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不宜大面积使用。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外用药切忌入口,严防触及眼、口、鼻等粘膜之处,皮肤破损处慎用。2.本品对皮肤具有渗透作用并能溶解皮肤角质,部分患者使用后有皮肤表皮脱落现象,不需其他治疗,一周后可停止脱落。本品不适用于糜烂渗出型脚湿气。3.如患肢出现红肿热痛;色如涂丹,应停用本品,去医院就诊。4.按用法用量使用后未见改善症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患处不宜热水洗烫。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