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0g:0.2g |
1%*10g |
生产企业 |
滇虹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946 |
H2017008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洁净干燥的患处及其周围皮肤,并加以轻揉,疗程1~2周。 |
副作用 |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
与所有药品相似,本品也可导致不良反应,但并非所有人都会发生。多数人通过使用本品受益。 常见副反应(≥1/10):皮肤脱落、瘙痒。 不常见副反应(<1/10,≥1/1000):皮肤病损、结痂、皮肤不适、皮肤颜色变化、变红、灼热感、疼痛、用药部位疼痛、用药部位刺激。 罕见副反应(<1/100,≥1/1000):皮肤干燥、湿疹。 如意外接触到眼睛,可能会对眼睛产生刺激。 本品含有十六醇和硬脂醇,可能会导致局部皮肤反应,如:接触性皮炎。 如果出现了下列任何可能提示过敏反应的症状,请停药并立即需求医疗帮助: -呼吸或吞咽困难; -面部、唇、舌或咽喉肿胀; -皮肤严重瘙痒、并且伴有红色皮疹或隆起的结节性红斑。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皮肤破损处禁用。 |
1.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2.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酮康唑20毫克。辅料为:白凡士林、液体石蜡、硬脂酸、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三乙醇胺、羟苯乙酯、维生素E、亚硫酸氢钠、纯化水。 |
本品每克含盐酸特比萘芬0.01克。辅料为:异丙基肉豆蔻酯、吐温60、硬脂醇、十六醇、十六烷基棕榈酸酯、司盘60、苯甲醇、氢氧化钠和水。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乳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4.不宜大面积使用。 5.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 6.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7.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仅供外用。 2.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如果乳膏意外进入眼睛,擦掉并用流水彻底清洗眼睛。如果任何不适症状持续存在,请看医生。 3.孕妇慎用。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 6.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2.使用本品时,不得在治疗区域使用其他药品。 13.16岁以下儿童,在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4.不得让婴儿接触到他人治疗中的皮肤、包括乳房。 15.如果用药2周后,症状没有改善,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6.接触患处后要洗手,不与他人合用毛巾和衣物可以帮助治疗。 17.保持患处清洁并避免摩擦,经常清洗毛巾和衣物可以帮助治疗。 18.避免搔抓患处,因为这可能导致进一步的损伤,使愈合延缓或感染扩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