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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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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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2g*20g |
0.02 |
生产企业 |
上海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
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4130 |
国药准字H4202172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头癣、足癣、体癣、股癣及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
用于头癣、足癣及局部角质增生。 |
用法用量 |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2~3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2~4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4~6周。 |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一日2次。 |
副作用 |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
可有刺激感或接触性皮炎。大面积使用吸收后可出现水杨酸全身中毒症状,如头晕、神志模糊、精神错乱、呼吸急促、持续耳鸣、剧烈或持续头痛、刺痛。 |
禁忌 |
对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硬脂酸、三乙醇胺、十八醇、甘油、羟苯乙酯、白凡士林、液状石蜡、纯化水。 |
本品每克含水杨酸0.05克,辅料为:凡士林。 |
性状 |
本品为乳白色或微红色软膏。 |
本品为黄色软膏。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 ;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本品可经皮肤吸收,不宜长期使用,特别是年轻患者。5.本品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吸收中毒。6.不宜用于破溃的皮肤及有炎症或感染的皮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