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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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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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50mg |
生产企业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大海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803 |
国药准字H45021568 |
说明 | ||
适应症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本品主要用于缺血性脑血管病如脑血栓﹑脑栓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及心血管疾病如高血压﹑高脂蛋白血症﹑冠心病﹑心绞痛等疾病的防治。也可用于治疗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慢性肾小球肾炎及出血热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g(1片),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50~100mg,一日2~3次。 |
副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极罕见帕金森症状,如震颤,强直和运动不能,停药后可恢复。 由于辅料中有日落黄FCF S(E110)及胭脂红A(E124)成份,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
口服时不良反应很少见,偶有个别患者出现恶心、头晕、皮疹等,停药后症状消失。 |
禁忌 |
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有出血病史、血友病、脑溢血及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本品主要成分为藻酸双酯钠.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呈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微黄色。 |
注意事项 |
1.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 2.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 3.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凡有下列病症者慎用本品: 1.低血压低血容量者 2.血小板减少症 3.非高粘滞血症非血小板聚集亢进 4.过敏性体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