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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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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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南京正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803 |
国药准字Z51021303 |
说明 | ||
适应症 |
曲美他嗪适用于在成年人中作为附加疗法对一线抗心绞痛疗法控制不佳或无法耐受的稳定型心绞痛患者进行对症治疗。 |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胸闷,心绞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mg(1片),一日3次,进餐时服用,详见说明书。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4ml(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极罕见帕金森症状,如震颤,强直和运动不能,停药后可恢复。 由于辅料中有日落黄FCF S(E110)及胭脂红A(E124)成份,可能会发生过敏反应。 |
偶见过敏反应。主要症状体征为瘙痒、头痛、气急、心慌.发热、恶心、呕吐、腹痛、咳嗽、哮喘、低血压、心律失常、局限性水肿,口唇疱疹、荨麻疹等。 |
禁忌 |
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参见[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
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活性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丹参。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呈白色或类白色。 |
本品为棕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1.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 2.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 3.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 本品不宜与抗癌药、止血药、抗酸药、阿托品、细胞色素c、维生素Bl、维生素B6、麻黄碱、络贝宁、士的宁、雄性激素等药联合使用。 2 本品不宜与中药藜芦同时使用。 3 本品与抗生素、雏生素c、肝素、东莨菪碱、酚妥拉明、硫酸镁等联合使用,可产生协同作用及减少药物某些不良反应。 4 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5 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6 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