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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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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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40mg |
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乐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96 |
国药准字H20066203 |
说明 | ||
适应症 |
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冠心病长期治疗;心绞痛预防;心肌梗死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 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24小时60mg,每日3次,每次1片,三餐时服用 |
口服,每日一次,每次40mg,用适量温水送服,对循环不稳定的患者,首次服药可能引起血管性虚脱症状,也可能产生硝酸盐性头痛。可在开始治疗时服用非长效制剂早晚各半片以明显减少上述症状。 |
副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通常连续服用数日后,症状可消失。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心绞痛重和晕厥。 |
禁忌 |
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 |
对本品任一成分过敏者。休克、明显低血压、肥厚梗阻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脑动脉硬化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本品主要成分为活性成份为单硝酸异山梨酯。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去除薄膜衣后呈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
注意事项 |
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
1.急性心肌梗死伴心室充盈压过低时慎用。 2.体位性循环调节障碍时慎用。 3.不用于心绞痛急性发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