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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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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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每支装10ml |
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96 |
国药准字Z13020777 |
说明 | ||
适应症 |
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活血化瘀,通脉养心。用于冠心病胸闷,心绞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24小时60mg,每日3次,每次1片,三餐时服用 |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注射,一次4ml(用50%葡萄糖注射液2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10~2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100~500ml稀释后使用),一日1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 |
对本类药物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丹参。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去除薄膜衣后呈白色。 |
本品为棕色至棕红色的澄明液体。 |
注意事项 |
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
1.本品不宜与抗癌药、止血药、抗酸药、阿托品、细胞色素c、 维生素Bl、维生素B6、麻黄碱、络贝宁、士的宁、雄性激素等药联合使用。 2.本品不宜与中药藜芦同时使用。 3.本品与抗生素、雏生素c、肝素、东莨菪碱、酚妥拉明、硫酸镁等联合使用,可产生协同作用及减少药物某些不良反应。 4.本品不宜与其它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 5.本品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使用前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漏气或瓶身细微破裂者,均不能使用。 6.如出现不良反应,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