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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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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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 |
90mg*10片 |
生产企业 |
湖北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96 |
国药准字H10970375 |
说明 | ||
适应症 |
心绞痛发作的预防性治疗。眩晕和耳鸣的辅助性对症治疗。 |
1.冠状动脉痉挛引起的心绞痛和劳力型心绞痛。2.高血压。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24小时60mg,每日3次,每次1片,三餐时服用 |
口服,一次90-180mg(1~2片),每日1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罕见胃肠道不适(恶心,呕吐)。 |
常见不良反应:浮肿、头痛、恶心、眩晕、皮疹、无力。少见的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药品任一组份过敏者禁用。哺乳期通常不推荐使用。 |
1.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未安装起搏器者。2.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未安装起搏器者。3.收缩压低于12kPa(90mmHg)。4.对本品过敏者。5.急性心肌梗死或肺充血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曲美他嗪。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顺-(+)-5-[(2-二甲氨基)乙基]-2-(4-甲氧基苯基)-3-乙酰氧基-2,3-二氢-1,5-苯并硫氮杂卓-4(5H)-酮盐酸盐。 |
性状 |
本品为红色薄膜衣片,去除薄膜衣后呈白色。 |
本品为微黄色薄膜衣片,内含适量阻滞剂。 |
注意事项 |
此药不作为心绞痛发作时的对症治疗用药,也不适用于对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的初始治疗。此药不应用于入院前或入院后最初几天的治疗。心绞痛发作时,对冠状动脉病况应重新评估,并考虑治疗的调整(药物治疗和可能的血运重建)。 |
1.本品可延长房室结不应期,除病态窦房结综合症外不明显延长窦房结恢复时间。罕见情况下此作用可异常减慢心率(特别在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或致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本品与β受体阻滞剂或洋地黄合用可导致对心脏传导减缓的协同作用。有报道一例变异性心绞痛患者口服本品60mg致心脏停搏2-5秒。2.本品有负性肌力作用,在心室功能受损的患者单用或与β受体阻滞剂合用的经验有限,因而这些患者应用本品须谨慎。3.本品最大降压效果常在14天后达到,使用本品偶可致症状性低血压。4.应用本品罕见出现急性肝损害,表现为碱性磷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