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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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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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0ml:1g |
生产企业 |
赛诺菲(杭州)制药有限公司 |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254 |
国药准字H20183143 |
说明 | ||
适应症 |
1.房性心律失常(心房扑动、心房纤颤转律和转律后窦性心律的维持)。 2.结性心律失常。 3.室性心律失常(治疗危及生命的室性期前收缩和室性心动过速以及室性心律过速或心室纤颤的预防)。 4.伴W-P-W综合征的心律失常。 依据其药理学特点,胺碘酮适用于上述心律失常,尤其合并器质性心脏病的患者(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及心力衰竭)。 |
1. 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如进食不足、呕吐、严重腹泻、应用排钾性利尿药、低钾性家族周期性麻痹、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和补充高渗葡萄糖后引起的低钾血症等。 2. 预防低钾血症,当患者存在失钾情况,尤其是如果发生低钾血症对患者危害较大时(如使用洋地黄类药物的患者),需预防性补充钾盐,如进食很少、严重或慢性腹泻、长期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失钾性肾病、Bartter综合征等。 3. 洋地黄中毒引起频发性、多源性早搏或快速心律失常。 |
用法用量 |
负荷量:通常一日600mg,可以连续应用8-10日。 维持量:宜应用最小有效剂量。根椐个体反应,可给予一日100-400mg。由于胺碘酮的延长治疗作用,可给予隔日200mg或一日100mg。 已有推荐每周停药二日的间隙性治疗方法。" |
用于严重低钾血症或不能口服者。一般用法将10%氯化钾注射液10~15ml加入5%葡萄糖注射液500ml中滴注(忌直接静脉滴注与推注)。补钾剂量、浓度和速度根据临床病情和血钾浓度及心电图缺钾图形改善而定。钾浓度不超过3.4g/L(45mmol/L),补钾速度不超过0.75g/小时(10mmol/小时),每日补钾量为3~4.5g(40~60mmol)。在体内缺钾引起严重快速室性异位心律失常时,如尖端扭转型心室性心动过速、短阵、反复发作多行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扑动等威胁生命的严重心率失常时,钾盐浓度要高(0.5%,甚至1%),滴速要快,1.5g/小时(20mmol/小时),补钾量可达每日10g 或以上。如病情危急,补钾浓度和速度可超过上述规定。但需严密动态观察血钾及心电图等,防止高钾血症发生。 小儿剂量每日按体重0.22g/kg(3mmol/kg)或按体表面积3g/m2计算。 |
副作用 |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 (1)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 (2)房室传导阻滞; (3)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 (4)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2.甲状腺: (1)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2)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等其它不良反应。" |
1. 静脉滴注浓度较高,速度较快或静脉较细时,易刺激静脉内膜引起疼痛。 2. 滴注速度较快或原有肾功能损害时,应注意发生高钾血症。一旦出现高钾血症,应紧急处理。 |
禁忌 |
1.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 2.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3.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高钾血症患者。 2. 急性肾功能不全、慢性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胺碘酮。 |
本品主要成分为氯化钾。 |
性状 |
本品为类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块状物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1)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 (2)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 (3)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3.下列情况应慎用:窦性心动过缓、Q-T延长综合征、低血压、肝功能不全、肺功能不全、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数不良反应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血压、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肝功能;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肺功能、肺部X射线片,每6~12个月1次;眼科检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6.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
1. 老年人肾脏清除钾功能下降,应用钾盐时较易发生高钾血症。 2. 下列情况慎用: (1) 代谢性酸中毒伴有少尿时。 (2)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弱者。 (3) 急慢性肾功能衰竭。 (4) 急性脱水,因严重时可致尿量减少,尿K+排泄减少。 (5) 家族性周期性麻痹,低钾性麻痹应给予补钾,但需鉴别高钾性或正常血钾性周期性麻痹。 (6) 慢性或严重腹泻可致低钾血症,但同时可致脱水和低钠血症,引起肾前性少尿。 (7) 胃肠道梗阻、慢性胃炎、溃疡病、食道狭窄、憩室、肠张力缺乏、溃疡性肠炎者、不宜口服补钾,因此时钾对胃肠道的刺激增加,可加重病情。 (8) 传导阻滞性心律失常,尤其当应用洋地黄类药物时。 (9) 大面积烧伤、肌肉创伤、严重感染、大手术后24小时和严重溶血,上述情况本身可引起高钾血症。 (10) 肾上腺性异常综合征伴盐皮质激素分泌不足。 3. 高钾血症时禁用。 4. 用药期间需作以下随访检查: (1) 血钾。 (2) 心电图。 (3) 血镁、钠、钙。 (4) 酸碱平衡指标。 (5) 肾功能和尿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