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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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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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50mg(按C17H17C12N计) |
25mg |
生产企业 |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都华宇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076 |
国药准字H19994048 |
说明 | ||
适应症 |
适用于治疗抑郁症的相关症状。也用于治疗强迫症。 |
用于各种抑郁症。因具有振奋作用,适用于迟钝型抑郁,但不宜用于激越型抑郁或焦虑性抑郁。亦可用于小儿遗尿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抑郁症,一次50mg,一日1次,治疗剂量范围为一日50~100mg。 (2)强迫症,开始剂量为一次50mg,一日一次,逐渐增加至一日100~200mg,分次口服。 |
口服。常用量:开始一次25~50mg,一日2次,早上与中午服用,晚上服药易引起失眠,不宜晚上使用。以后逐渐增加至一日总量100~250mg。高量:一日不超过300mg。维持量一日50~150mg。小儿遗尿症,一次25~50mg,一日1次,睡前1小时服用。 |
副作用 |
1.可有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厌食、腹泻等。 2.可出现头痛、不安、无力、嗜睡、失眠、头晕或震颤等。 3.少见不良反应有过敏性皮疹及性功能减退。 4.大剂量时可能诱发癫痫。 5.突然停药可有撤药综合症,如失眠、焦虑、恶心、出汗、震颤、眩晕或感觉异常等。 |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失眠与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震颤、眩晕、心动过速、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或麻痹性肠梗阻等。大剂量可发生心脏传导阻滞、心律失常、焦虑等。其他有皮疹,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和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严重心脏病、青光眼、排尿困难、支气管哮喘、癫痫、甲状腺功能亢进、谵妄、粒细胞减少、肝功能损害者禁用。对三环类药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盐酸舍曲林。化学名称:(1S-顺式)-4-(3,4-二氯苯基)-1,2,3,4-四氢-N-甲基-1-萘胺盐酸盐。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丙米嗪。 |
性状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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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闭角型青光眼、癫痫病、严重心脏病患者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或减少用量。 3.出现转向躁狂发作倾向时应立即停药。 4.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14天,才能使用本品。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肝、肾功能。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