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胺碘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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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盐酸胺碘酮片

盐酸索他洛尔片

规格

0.2g

40mg
生产企业

山东信谊制药有限公司

山东罗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1456

国药准字H19991061
说明
适应症

口服适用于危及生命的阵发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的预防,也可用于其他药物无效的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阵发心房扑动、心房颤动,包括合并预激综合征者及持续心房颤动、心房扑动电转复后的维持治疗。可用于持续房颤、房扑时室率的控制。除有明确指征外,一般不宜用于治疗房性、室性早搏。

1.转复,预防室上性心动过速,特别是房室结折返性心动过速也可用于予激综合征伴室上性心动过速。

2.心房扑动,心房颤动。

3.各种室性心律失常,包括室性早搏,持续性及非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

4.急性心肌梗死并发严重心律失常。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0.4~0.6g(2~3片),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0.2~0.4g(1~2片)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0.2g(1片),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0.6~1.2g(3~6片),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0.2~0.4g(1~2片)维持。

1.口服给药: 1. 80~160mg/日,分二次服用,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

2.室性心动过速成可160~480mg/日。

3.肾功能不全应减少剂量。

副作用

(1)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①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②房室传导阻滞;③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 (2)甲状腺:①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②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 (3)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 (4)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黄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儿童发生较少。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少数人可有光晕,极少因眼部副作用停药。 (5)神经系统:不多见,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出现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体征,服药1年以上者可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后渐消退。 (6)皮肤: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1~2年)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7)肝脏: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移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 (8)肺脏: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一日0.8~1.2g)。主要产生过敏性肺炎,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肺泡及间质有泡沫样巨噬细胞及2型肺细胞增生,并有纤维化,小支气管腔闭塞。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9)其他: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清肌酐升高。

1.与β-受体阻滞剂作用相关的有心动过缓﹑低血压﹑支气管痉挛.

2.本品高可有乏力﹑气短眩晕﹑恶心﹑呕吐皮疹等.

3.本品严重的不良反应是致心律失常作用,可表现为原有心律失常加重或出现新的心律失常,严重时可出现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多源性室必心动过速,心室颤动,多与剂量大,低钾,Q-T延长,严重心脏病变等有关.

禁忌

(1)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 (2)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者禁用。 (3)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 (4)各种原因引起肺间质纤维化者禁用。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1.心动过缓,心率<60次/分病态窦房结综合征,Ⅱ-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室内传导阻滞,低血压、休克、Q-T延长。

2.未控制心衰及过敏者。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胺碘酮。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索他洛尔。

性状

本品为类白色片。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注意事项

(1)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①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服药后多数患者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②极少数有AST、ALT及碱性磷酸酶增高;③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 (3)下列情况应慎用:①窦性心动过缓;②Q-T延长综合征;③低血压;④肝功能不全;⑤肺功能不全;⑥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 (4)多数不良反应剂量有关,故需长期服药者尽可能用最小有效维持量,并应定期随诊,用药期间应注意随访检查:①血压;②心电图,口服时应特别注意Q-T间期;③肝功能;④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⑤肺功能、胸部X射线片或胸部CT扫描,一般每6~12个月1次;⑥眼科检查。 (5)本品口服作用的发生及消除均缓慢,临床应用根据病情而异。对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宜用短期较大负荷量,必要时静脉负荷。而对于非致命性心律失常,应用小量缓慢负荷。 (6)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

1.用药前及用药过程要查电解质,注意有无低钾﹑低镁,需及时纠正。

2.用药过程需注意心率及血压变化。

3.应监测心电图QTc变化,QTc>500ms应停药。

4.肾功能不全,需慎用或减量。

5.孕妇,哺乳妇女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