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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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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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0g:0.1g |
生产企业 |
新疆华世丹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圣鹰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65020047 |
国药准字H19990392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本品用于各种急性骨骼肌损伤的急慢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以及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也可用于各种关节痛。 |
用法用量 |
饭后服用。成人一次0.2~0.4g,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根据疼痛部位大小,用本品2~4g,涂于患处,并轻轻摩擦,每日3~4次,一日总量不超过20g。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以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如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等;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少见,较大面的面积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过敏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等)。 |
禁忌 |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氯-2(3氢)-苯并恶唑酮本品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主要成分为双氯芬酸钾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球形小微丸。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与酚噻嗪类、巴比妥酸衍生物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减少本品用量。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部吸收,故应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2.肝、肾功能损害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4.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5.如使用本品1.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6.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