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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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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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1)7cmX10cm(2)9.5cmX11.6cm (3)10cmX14cm |
生产企业 |
山西千汇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4023710 |
国药准字Z4402039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性、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 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
用法用量 |
饭后服用。成人每次1-2片,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外用,贴患处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以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
偶见过敏反应。 |
禁忌 |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氯唑沙宗。 |
人工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桐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薄荷脑、冰片、樟脑、桉油、肉桂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
性状 |
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与酚噻嗪类、巴比妥酸类衍生物等中枢抑制剂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减少本品用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