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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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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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50mg,每贴5×10cm2 |
生产企业 |
太仓制药厂 |
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3070 |
国药准字H20051966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用于缓解各种肌肉、软组织和关节的中度疼痛。如:缓解由肌肉、软组织的扭伤、拉伤、挫伤、劳损、腰背部损伤等引起的疼痛以及各种关节疼痛等 |
用法用量 |
饭后服用。成人一次0.2~0.4g,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外用。按疼痛面积大小确定用量,通常每次使用本品1-2贴,每日一次。12岁以下儿童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以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
1、偶可出现局部不良反应;过敏性或非过敏性皮炎,如丘疹、皮肤发红、水肿、瘙痒、水泡或鳞屑等。 2、局部使用本品而导致全身不良反应的情况较少见,若将其用于较大范围皮肤长期使用,则可能出现:一般性皮疹、过敏性反应(如哮喘发作、血管神经性水肿、光过敏反应等)。如发生这种情况,应咨询医师。 |
禁忌 |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禁用。 |
1、对本品或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过敏者禁用,如对双氯芬酸、乙酰水杨酸和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及异丙醇或丙二醇过敏者。 2、本品禁用于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氯-2(3氢)-苯并恶唑酮本品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由背衬层、药物基质层和盖片组成的外用贴片。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与酚噻嗪类、巴比妥酸衍生物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减少本品用量。 |
1、由于局部应用也可全身吸收,故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 2、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用药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本品仅供外用,禁止接触眼睛和黏膜;切勿入口。 4、如使用本品一周,局部疼痛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