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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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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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2g |
7cm*10cm*2片*2袋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精方(安徽)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百益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3813 |
国药准字Z3202020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各种急、慢性软组织(肌肉、韧带、筋膜)扭伤、挫伤运动后肌肉酸痛、肌肉劳损所引起的疼痛,由中枢神经病变引起的肌肉痉挛,以及慢性筋膜炎等。 |
祛风除湿,化瘀止痛。用于风湿疼痛、筋骨痛、肩酸腰痛、关节痛、扭伤、跌打损伤。 |
用法用量 |
饭后服用。成人一次0.2~0.4g,一日3次,症状严重者可酌情加量,儿童遵医嘱。 |
外用,先将患处洗净揩干,将膏药贴于患处,24小时更换。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以恶心等消化道症状为主,其次是头昏、头晕、嗜睡等神经系统反应,不良反应一般较轻微,可自行消失或在停药后缓解。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氯唑沙宗过敏者禁用。 |
孕妇忌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氯-2(3氢)-苯并恶唑酮本品每片含氯唑沙宗125毫克、对乙酰氨基酚150毫克。 |
人工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桐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片 |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损害者慎用。与酚噻嗪类、巴比妥酸衍生物等中枢神经抑制剂及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时,应减少本品用量。 |
1、孕妇忌用。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皮肤破溃或感染处禁用。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止使用。6、哺乳期妇女、儿童、老年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本品中樟脑为皮肤刺激剂,外用局部有一定的刺激性。10、口服含水杨酸甲酯、盐酸苯海拉明这两种成份的药品请注意;患有心血管病,支气管哮喘,肾功能不全者,甲状腺机能亢进以及高血压病者需慎用;患有闭角型青光眼病或眼内压高者禁用;抗组胺药过敏者禁用;不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