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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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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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5mg |
15mg(以吡格列酮计)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东药集团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504 |
国药准字H20050838 |
说明 | ||
适应症 |
米格列醇单独使用可以作为配合饮食控制的辅助手段,以改善单纯饮食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如果饮食疗法单独配合米格列醇或者磺酰脲类无法达到满意的血糖控制效果时,米格列醇也可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当二者配合使用时,会产生累加效应,这可能是因为二者的作用机制不同。在2型糖尿病治疗的开始阶段,节制饮食是首选的治疗手段。限制热量摄取,控制体重对于肥胖糖尿病患者是必须的。单纯合理的饮食控制就可控制血糖以及高血糖症状,同时也应重视恰当的身体锻炼。如果这种治疗无效,可考虑使用米格列醇。但医生和患者都应注意米格列醇是作为配合饮食疗法的一种辅助手段而非其替代品,也就是说它不能作为一种避免节制饮食的方便方法来使用。 |
对于2型糖尿病(非胰岛素依赖性糖尿病,NIDDM)患者,盐酸吡格列酮可与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联合以改善和控制血糖。盐酸吡格列酮可单独使用,当饮食控制、体育锻炼和单药治疗不能满意控制血糖时,它也可与磺脲、二甲双胍或胰岛素合用。 |
用法用量 |
糖尿病患者使用米格列醇或其它降糖药都无固定的剂量。米格列醇的剂量必须参照其疗效与病人耐受量具体而定,但不可超过最大推荐量(100mg,3次/日)。米格列醇每次于正餐开始时服用,每日3次;从25mg开始并按下述方法逐渐加量,以便获得既能减轻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又能控制高血糖症状的最小有效剂量。治疗开始阶段及剂量增加时,以餐后 1 小时血糖作为米格列醇疗效指标来确定患者的最小有效量。其后,约 3个月左右检测一次糖基化血红蛋白。无论在米格列醇单独使用还是与磺酰脲类药物联用情况下,治疗目标都是通过米格列醇的最小有效使用量来达到恢复患者正常餐后血糖及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为最终目的。初始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正餐开始时服用,3次/日。然而为了减轻胃肠道的不良反应,有的患者在开始时采用25mg,1次/日的服药方法,此后逐渐增加给药次数直到3次/日。维持剂量:米格列醇的维持量是50mg,3次/日。为了改善使用米格列醇时患者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建议采用从25mg,3次/日,即最低有效量开始,然后逐渐加量的给药方式。使用米格列醇25mg,3次/日4-8周后,剂量应增至50mg,3次/日,维持时间大约3个月,随后应检测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若此时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未达到满意程度,剂量增至100mg,3次/日,大推荐剂量。对照试验汇总数据显示了糖基化血红蛋白和1小时餐后血糖在推荐剂量范围内的变化趋势,然而,在上述试验中未进行针对高血糖控制方面的量效研究。若服用米格列醇(100mg,3次/日)后,餐后血糖或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未见进一步降低则要考虑减量。一旦找到了有效耐受量,就应维持此剂量。最大剂量:米格列醇最大推荐剂量是100mg,3次/日。临床试验证明服用更大剂量米格列醇(200mg,3次/日)虽可增加高血糖症状的控制效果,但同时也会增加其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磺酰脲可引起低血糖症。临床验证米格列醇联用磺酰脲与单用磺酰脲相比,并不增高低血糖症的发生率。然而二者联用可引起血糖的进一步降低,并提高低血糖症发生的风险性,其原因可能是二者产生的累加效应所致。若发生低血糖症,应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 |
每日服用一次,服药与进食无关。糖尿病治疗应个体化。治疗反应用HbA1C评价更理想,与单用FBG评价相比,它是评价长期血糖控制的更好指标。HbA1C反映了过去2到3个月的血糖情况。临床应用时,我们建议,除非血糖控制变差,患者的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应足够长(3个月),以评价HbA1C的改变。单药治疗:单用饮食控制和体育锻炼不足以控制血糖时,可进行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初始剂量为每日一次,一次1粒(15mg)或2粒(30mg)。如对初始剂量反应不佳,可加量,直至每日一次,一次3粒(45mg)。如患者对单药治疗反应不佳,应考虑联合用药。联合治疗:磺脲:与磺脲类药物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每日一次,一次1粒(15mg)或2粒(30mg)。当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磺脲剂量可维持不变。当病人发生低血糖时,应减少磺脲用量。二甲双胍: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每日一次,一次1粒(15mg)或2粒(30mg)。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二甲双胍剂量可维持不变。一般而言,与二甲双胍合用时,二甲双胍无须降低剂量也不会引起低血糖。胰岛素:与胰岛素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初始剂量可为每日一次,一次1粒(15mg)或2粒(30mg)。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时,胰岛素用量可维持不变。对于联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的病人,当出现低血糖或血浆葡萄糖浓度低至100毫克/分升以下时,可降低胰岛素用量10%到25%。进一步根据血糖结果进行个体化调整。最大推荐剂量:盐酸吡格列酮剂量不应超过每日一次,一次3粒(45mg),因为超过这一剂量的用药尚未进行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剂量超过2粒的联合用药也尚未进行安慰剂对照的临床研究。对于肾功能不全的病人,剂量无须调整。如治疗开始前,患者出现活动性肝病的临床表现或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转氨酶(ALT超过正常高限的2.5倍),就不应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所有病人在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前均应监测肝酶,治疗中也应监测。目前尚无盐酸吡格列酮在18岁以下患者使用的数据,故盐酸吡格列酮不宜用于儿童患者。目前尚无盐酸吡格列酮与其它噻唑烷二酮类药物合用的数据。 |
副作用 |
胃肠道反应:胃肠道症状是米格列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在美国一项使用安慰剂的对照试验中表明,服用米格列醇(25mg/kg,3次/日)的962名患者中腹痛、腹泻、胃胀气的发生率分别为11.7%,28.7%和41.5%,而相应安慰剂组中603名患者上述症状发生率分别为4.7%,10%和12%。其中腹痛和腹泻的发生率会随着持续给药而有所减轻。皮肤反应:使用米格列醇时皮疹发病率为4.3%,而相应的安慰剂组为2.4%。皮疹通常是暂时性的。实验室指标异常:使用米格列醇的患者血清铁含量降低,其发生率(9.2%)高于安慰剂组(4.2%)。但是大多数病人都是暂时性的且不伴有血色素降低和其它血液学指标的异常。 |
在世界范围内的临床试验中,超过3700名2型糖尿病病人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在美国进行的临床试验中,超过2500名病人接受了盐酸吡格列酮治疗,超过1100名病人疗程达6个月或以上,超过450名病人疗程达1年或更久。表-1显示了以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剂量7.5毫克、15毫克、30毫克、45毫克,1次/日),安慰剂对照的临床试验中,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及其类型。盐酸吡格列酮与磺脲、二甲双或胰岛素合用时,临床不良反应类型与盐酸吡格列酮单药治疗相仿,唯一例外是与胰岛素合用时,水肿发生率增加(吡格列酮:15%,安慰剂:7%)。由于不良反应(除高糖血症外)退出临床试验的发生率,安慰剂组(2.8%)与盐酸吡格列酮组(3.3%)相仿。与磺脲或胰岛素合用时,曾有病人出现轻至中度低血糖。与一磺脲类药物合用时,安慰剂组病人低血糖发生率为1%,盐酸吡格列酮组为2%。与胰岛素合用时,安慰剂组病人低血糖发生率为5%,15毫克盐酸吡格列酮组为8%,30毫克盐酸吡格列酮组为15%。在美国进行的双盲研究显示,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贫血发生率为1.0%,安慰剂治疗病人为0.0%。与胰岛素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贫血发生率为1.6%,安慰剂治疗病人为1.6%。与磺脲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组贫血发生率为0.3%,安慰剂治疗病人为1.6%。与二甲双胍合用时,盐酸吡格列酮组贫血发生率为1.2%,安慰剂治疗病人为0.0%。在美国进行的所有临床试验均显示,盐酸吡格列酮组病人水肿发生率比安慰剂治疗组高。单药治疗时,盐酸吡格列酮组4.8%病人有水肿,安慰剂组为1.2%。与胰岛素合用时,水肿发生率最高(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组为15.3%,安慰剂组为7.0%)。所有病例均仅为轻或中度。实验室异常:血液学:盐酸吡格列酮可能会使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下降。就全部临床研究而言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病人血红蛋白均值降低了2%到4%。一般而言,此类变化出现在治疗最初的4到12周时,之后相对平稳。这些变化可能与盐酸吡格列酮造成血浆容量增加有关,目前尚未发现有重要的临床血液学意义。血清转氨酶水平:在美国进行的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中,1526个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中共有4名(0.26%),793个安慰剂治疗病人中共有2名(0.25%),ALT≥3倍正常高限。在美国进行的所有临床研究中,2561名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中共有11名(0.43%)ALT≥3倍正常高限。所有有随访值的病人升高都为可逆性的。在接受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群体中,最后一次访视时胆红素、AST、ALT、碱性磷酸酶和GGT的均值均低于基线测定时的均值。在美国,因为肝功能异常退出临床试验的病人不足0.12%。在知情同意的临床试验中,未见导致肝衰竭的体质特异性药物反应。CPK水平:临床试验中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时,曾观察到散发、短暂的肌磷酸激酶(CPK)水平升高。有7位病人出现过一次、单独的CPK升高(超过正常上限10倍,数值为2150到8610)。7位病人中,5位继续接受盐酸吡格列酮治疗,2位是在试验结束后出现CPK升高的。这些升高均得以恢复,且无明显临床后遗症。这一情况与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关系尚未明确。 |
禁忌 |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炎性肠病,结肠溃疡,不全性肠梗阻,有肠梗阻倾向的患者;慢性肠道疾病伴有明显胃肠功能紊乱,或伴有可能进一步加重出现肠胀气情况的患者;对该药物或其成份过敏者。 |
盐酸吡格列酮禁用于对本品或其他噻唑烷二酮药品以及本品中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米格列醇,其化学名为(2R,3R,4R,5S)-2-羟甲基-1-(2-羟乙基)-3,4,5-哌啶三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吡格列酮。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一般事项: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本身的作用机理使得单独用药时不会引起餐后或快速低血糖症。而磺酰脲类药物可引起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可以增强磺酰脲降血糖的效力,因此二者合用会进一步加重血糖的降低,但这一点还未得到临床实验的证实。由于口服葡萄糖,其吸收不受米格列醇抑制,故治疗轻中度低血糖症通常采用口服葡萄糖而非蔗糖。米格列醇可抑制蔗糖水解为葡萄糖或果糖,因此蔗糖不宜作为快速纠正低血糖症的药物来使用。严重的低血糖症需要静脉滴注葡萄糖或注射胰高血糖素来纠正。血糖控制不佳:当糖尿病患者处于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等应激状态时,会产生暂时性的血糖控制不佳此刻必须暂时应用胰岛素治疗。肾损害:在肾损害患者中,米格列醇血清浓度随着肾损害程度和肾功能的降低成比例的上升。尚未进行针对伴有严重肾功能低下的糖尿病患者(血肌酐>2.0mg/dL)的长期临床试验。因此,对于这些病人不推荐使用米格列醇。 |
一般:盐酸吡格列酮仅能在胰岛素存在下发挥降糖作用,故不应用于1型糖尿病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治疗。低血糖症:当患者联合使用盐酸吡格列酮和胰岛素或其它口服降糖药时,有发生低血糖症的风险,此时可能有必要降低同用药物的剂量。排卵:绝经期前不排卵的胰岛素抵抗患者,噻唑烷二酮,包括盐酸吡格列酮的治疗可能导致重新排卵。作为胰岛素敏感性改善的结果之一,这些患者如不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则有怀孕的风险。血液学:盐酸吡格列酮可能造成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的降低。这些变化可能与血浆容积增加有关,在血液学方面无重要的临床意义。水肿:水肿病人使用盐酸吡格列酮时应谨慎。在2型糖尿病双盲临床试验中,曾有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发生轻到中度水肿。心脏:在临床前的试验中,噻唑烷二酮。包括吡格列酮,可造成血浆容积增加和由前负荷增加引起的心脏肥大。一有334名2型糖尿病患者参加、为期6个月的安慰剂对照研究和一有至少350名2型糖尿病的长期(1年或以上)开放性研究中,超声心动显示,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病人平均左室质量指数无显著增加,平均心脏指数无明显降低。在排除了按照纽约心脏病学协会(NYHA)标准心功能Ⅲ级和Ⅳ级的病人后,在临床试验中未见与容量增加有关的严重心脏不良反应(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等)。对于NYHA标准心功能Ⅲ级和Ⅳ级的病人,盐酸吡格列酮不宜使用。对肝脏的影响:尽管无临床数据显示盐酸吡格列酮存在肝毒性或可使ALT升高,但吡格列酮与曲格列酮在结构上相似,而后者有体质特异性的肝毒性,并曾有罕见病例出现肝衰竭、肝移植和死亡。将来盐酸吡格列酮投入广泛临床使用后,会有规模更大、持续时间更长的临床对照试验,会有上市后的临床数据,这样,盐酸吡格列酮对肝脏是否安全将更明确。在此之前,我们建议接受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患者进行定期的肝酶测定。在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前,所有病人均应测定血清AL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水平,在治疗的第一年,每两个月再行测定,之后此项检查也应定期进行。当有症状提示病人肝功能异常,如:恶心、呕吐、腹痛、疲劳、食欲不振、尿色加深等时,也应进行肝功能测定,是否继续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应再实验室测定基础上进行临床判断。如出现黄疸,应停药。如病人有活动性肝病的证据或ALT会平超过正常上限2.5倍,不应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在基线测定或盐酸吡格列酮治疗期间,肝酶轻度升高(ALT水平在1到2.5倍正常上限之间)的病人,应加以评估,判断肝酶升高的进程,对肝酶轻度升高的病人,盐酸吡格列酮治疗的开始和继续都应谨慎,应进行适当的临床随访,包括更频繁的肝酶监测。如血清转氨酶水平再升高(ALT超过2.5倍正常上限),肝功能检查应更频繁,直到肝酶水平恢复正常或回到治疗前水平。如ALT超过3倍正常上限,应尽快重复检验。如ALT水平仍超过3倍正常上限或病人出现黄疸,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应中止。对于使用曲格列酮出现过肝脏问题、肝功能异常或黄疸的病人,目前尚无数据说明使用吡格列酮眼是否安全。服用曲格列酮时出现黄疸的病人不应使用盐酸吡格列酮。使用曲格列酮时肝酶正常的病人,当换用盐酸吡格列酮时,我们建议在开始盐酸吡格列酮治疗前,至少有一周的清洗期。实验室检查:为监测血糖对盐酸吡格列酮的反应,应定期测定FBG和HbA1C。所有病人在开始治疗前及治疗中均应定期进行肝酶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