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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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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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mg |
1kcal/ml |
生产企业 |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
纽迪希亚制药(无锡)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13503 |
国药准字H20010284 |
说明 | ||
适应症 |
米格列醇单独使用可以作为配合饮食控制的辅助手段,以改善单纯饮食控制不佳的2型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控制。如果饮食疗法单独配合米格列醇或者磺酰脲类无法达到满意的血糖控制效果时,米格列醇也可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当二者配合使用时,会产生累加效应,这可能是因为二者的作用机制不同。在2型糖尿病治疗的开始阶段,节制饮食是首选的治疗手段。限制热量摄取,控制体重对于肥胖糖尿病患者是必须的。单纯合理的饮食控制就可控制血糖以及高血糖症状,同时也应重视恰当的身体锻炼。如果这种治疗无效,可考虑使用米格列醇。但医生和患者都应注意米格列醇是作为配合饮食疗法的一种辅助手段而非其替代品,也就是说它不能作为一种避免节制饮食的方便方法来使用。 |
本品适用于有胃肠道功能或部分胃肠道功能,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实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1.厌食和其相关的疾病(因代谢应激,如创伤或烧伤而引起的食欲不振;神经性/精神性疾病或损伤;意识障碍;心/肺疾病的恶病质;癌性恶病质和癌肿治疗的后期;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颌面部损伤;头颈部癌肿;吞咽障碍;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3.危重疾病(大面积烧伤;创伤、脓毒血症;大手术后的恢复期);4.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5.本品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
用法用量 |
糖尿病患者使用米格列醇或其它降糖药都无固定的剂量。米格列醇的剂量必须参照其疗效与病人耐受量具体而定,但不可超过最大推荐量(100mg,3次/日)。米格列醇每次于正餐开始时服用,每日3次;从25mg开始并按下述方法逐渐加量,以便获得既能减轻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又能控制高血糖症状的最小有效剂量。治疗开始阶段及剂量增加时,以餐后 1 小时血糖作为米格列醇疗效指标来确定患者的最小有效量。其后,约 3个月左右检测一次糖基化血红蛋白。无论在米格列醇单独使用还是与磺酰脲类药物联用情况下,治疗目标都是通过米格列醇的最小有效使用量来达到恢复患者正常餐后血糖及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为最终目的。初始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25mg,每日正餐开始时服用,3次/日。然而为了减轻胃肠道的不良反应,有的患者在开始时采用25mg,1次/日的服药方法,此后逐渐增加给药次数直到3次/日。维持剂量:米格列醇的维持量是50mg,3次/日。为了改善使用米格列醇时患者胃肠道的不良反应,建议采用从25mg,3次/日,即最低有效量开始,然后逐渐加量的给药方式。使用米格列醇25mg,3次/日4-8周后,剂量应增至50mg,3次/日,维持时间大约3个月,随后应检测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若此时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未达到满意程度,剂量增至100mg,3次/日,大推荐剂量。对照试验汇总数据显示了糖基化血红蛋白和1小时餐后血糖在推荐剂量范围内的变化趋势,然而,在上述试验中未进行针对高血糖控制方面的量效研究。若服用米格列醇(100mg,3次/日)后,餐后血糖或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未见进一步降低则要考虑减量。一旦找到了有效耐受量,就应维持此剂量。最大剂量:米格列醇最大推荐剂量是100mg,3次/日。临床试验证明服用更大剂量米格列醇(200mg,3次/日)虽可增加高血糖症状的控制效果,但同时也会增加其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磺酰脲类药物合用:磺酰脲可引起低血糖症。临床验证米格列醇联用磺酰脲与单用磺酰脲相比,并不增高低血糖症的发生率。然而二者联用可引起血糖的进一步降低,并提高低血糖症发生的风险性,其原因可能是二者产生的累加效应所致。若发生低血糖症,应及时调整药物的剂量。 |
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先置入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师处方而定。 1.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 2.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或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3.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若病人的耐受力较差,也可从使用0.75kcal/ml的低浓度开始,以使机体逐步适应,本品低能量密度规格更便于医护人员控制能量输入速率,较适于糖尿病等对能量摄入敏感的患者。 4.若病人不愿或不能摄入过多的液体,如心,肾功能不足患者,为满足机体能量要求,可酌情使用能量密度为1.5kcal/ml的产品。 5.本品在室温下使用,打开前先摇匀,适应全浓度输注者,本品不宜稀释,操作过程须谨慎,以保证产品的无菌。 |
副作用 |
胃肠道反应:胃肠道症状是米格列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在美国一项使用安慰剂的对照试验中表明,服用米格列醇(25mg/kg,3次/日)的962名患者中腹痛、腹泻、胃胀气的发生率分别为11.7%,28.7%和41.5%,而相应安慰剂组中603名患者上述症状发生率分别为4.7%,10%和12%。其中腹痛和腹泻的发生率会随着持续给药而有所减轻。皮肤反应:使用米格列醇时皮疹发病率为4.3%,而相应的安慰剂组为2.4%。皮疹通常是暂时性的。实验室指标异常:使用米格列醇的患者血清铁含量降低,其发生率(9.2%)高于安慰剂组(4.2%)。但是大多数病人都是暂时性的且不伴有血色素降低和其它血液学指标的异常。 |
使用本品可能会出现腹泻、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
禁忌 |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炎性肠病,结肠溃疡,不全性肠梗阻,有肠梗阻倾向的患者;慢性肠道疾病伴有明显胃肠功能紊乱,或伴有可能进一步加重出现肠胀气情况的患者;对该药物或其成份过敏者。 |
以下患者禁用: 1.肠道功能衰竭。 2.完全性肠道梗阻。 3.严重腹腔内感染。 4.对本品中任一成分过敏的患者禁用。 5.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先天性代谢障碍的患者禁用。 6.顽固性腹泻等需要进行肠道休息处理的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米格列醇,其化学名为(2R,3R,4R,5S)-2-羟甲基-1-(2-羟乙基)-3,4,5-哌啶三醇。 |
水、麦芽糊精、酪蛋白、植物油、膳食纤维、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人体必需的营养要素。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微黄色片。 |
本品为微黄色至黄褐色乳状混悬液,味微甜;久置后液体上层有脂肪层析出,下层有少量沉淀,振摇后允许有少量粘壁和析出物。 |
注意事项 |
一般事项: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本身的作用机理使得单独用药时不会引起餐后或快速低血糖症。而磺酰脲类药物可引起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可以增强磺酰脲降血糖的效力,因此二者合用会进一步加重血糖的降低,但这一点还未得到临床实验的证实。由于口服葡萄糖,其吸收不受米格列醇抑制,故治疗轻中度低血糖症通常采用口服葡萄糖而非蔗糖。米格列醇可抑制蔗糖水解为葡萄糖或果糖,因此蔗糖不宜作为快速纠正低血糖症的药物来使用。严重的低血糖症需要静脉滴注葡萄糖或注射胰高血糖素来纠正。血糖控制不佳:当糖尿病患者处于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等应激状态时,会产生暂时性的血糖控制不佳此刻必须暂时应用胰岛素治疗。肾损害:在肾损害患者中,米格列醇血清浓度随着肾损害程度和肾功能的降低成比例的上升。尚未进行针对伴有严重肾功能低下的糖尿病患者(血肌酐>2.0mg/dL)的长期临床试验。因此,对于这些病人不推荐使用米格列醇。 |
1.不宜用于要求低渣膳食的病人; 2.严禁经静脉输注; 3.在使用过程中,须注意液体平衡,保证足够的液体摄入,以补充由纤维素排泄所带走的水分; 4.严重糖代谢异常的患者慎用; 5.严重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