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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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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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20g |
生产企业 |
北京御本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天津市天骄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740 |
国药准字H199902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活血行气,消斑。适用于气滞血瘀所致黄褐斑的辅助治疗。 |
用于炎症性丘疹、脓疱疮、酒渣鼻红斑的局部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6周为一疗程 |
局部外用。清洗患处后,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1次。酒渣鼻红斑以2周为1疗程,连用8周;炎症性丘疹、脓疱以4周为1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偶见皮肤干燥、烧灼感和皮肤刺激等过敏反应。 |
禁忌 |
经期及孕期妇女禁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柴胡、珍珠母、冬瓜皮、泽兰、丹参、黄精、白止等。 |
甲硝唑。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久置有微量沉淀,气香,味甜、微苦。 |
本品为淡黄色的透明凝胶 |
注意事项 |
1.忌忧思恼怒,保证充足睡眠,避免日光暴晒。2.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伴有妇科、内科等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4.青春期少女、更年期妇女、糖尿病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对麦芙欣甲硝唑凝胶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4、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麦芙欣甲硝唑凝胶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