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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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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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
生产企业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3021024 |
国药准字Z2002542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温中散寒,健胃。用于脾胃虚寒,呕吐泄泻,胸满腹痛,消化不良。 |
补气散寒,健胃和中。用于脾胃虚寒所致的恶寒腹痛,身体虚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泄泻时腹部热胀痛者忌服。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肉桂、附片、党参、白术(炒)、炮姜、炙甘草。 |
黄芪肉桂(去粗皮)白芍甘草(蜜炙)大枣(去核)蜂蜜(炼)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大蜜丸;气微,味甜而辛辣。 |
本品棕黄色至棕褐色的大蜜丸,气香,味甜,微辛。 |
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忌食生冷、辛辣油腻之物。2.感冒发热者慎用。3.孕妇慎用。4.服药三天症状未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症状者,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有慢性结肠炎、溃疡性结肠炎便脓血等慢性病史者,患泄泻后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