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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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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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37H67NO13 计0.125g(12.5万单位) |
每片重0.3g |
生产企业 |
湖北东信药业有限公司 |
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1466 |
国药准字Z22020924 |
说明 | ||
适应症 |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 2.军团菌病。 3.肺炎支原体肺炎。 4.肺炎衣原体肺炎。 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 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 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 8.空肠弯曲菌肠炎。 9.百日咳。 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11.风湿热 |
清热利胆.解痉止痛。 用于急、慢性胆囊炎.胆管炎,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染,胆囊术后综合症,胆道功能性疾患等。 |
用法用量 |
1.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每日3次,每次3-4片)。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一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 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 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5.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口服,一次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琥乙红霉素。 |
胆通、溪黄草、茵陈、穿心莲、大黄。 |
性状 |
片剂 |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棕褐色;味苦、涩。 |
注意事项 |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
1、肝郁血虚所致胁痛不宜使用。2、方中含有泻下、清热解毒之品,孕妇忌用。3、服药 期间饮食宜用清淡易消化之品,忌食辛辣油腻之品。4、本药苦寒泄降,易伤正气,年老 体弱者慎用;中病即止,不可过量、久用。5、用于急性胆囊炎及胆囊、胆道结石合并感 染时,应密切观察病情,如体温、胁痛、黄疸等症状进一步加剧时,应请外科紧急处理。 6、本品主要适用于泥沙样或较小的结石,若结石较大,或出现梗阻以致药物排石无效时, 应采取碎石或手术等相应治疗措施。 本品含胆通(羟甲香豆素),经查询1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25年版化学药品和生物制 品卷,羟甲香豆素项下有下列注意事项:羟甲香豆素单独使用时1、个别患者可有头晕 腹胀、胸闷、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 福路性或律渠集子限公司:武汉饮同行行: 量可引起胆汁分泌过 度和腹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