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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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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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按C37H67NO13计算 0.125g(12.5万单位) |
3g*1包 |
生产企业 |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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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1152 |
H2014012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 |
用于治疗敏感细菌引起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预防外科手术中尿路感染及经尿诊断手法引起的感染。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日1.6g,分2~4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
成人:单剂量治疗,每疗程1包(3g活性成分)。临床症状通常在治疗后2-3天消失。用于预防外科手术及经尿路诊疗所致的尿路感染,治疗通常由2倍的本品(假单胞菌、肠杆菌、吲哚阳性变形杆菌)剂量组成,初始剂量在术前3小时口服,第二个剂量在术后24小时口服。本品应在胃排空后口服,最好在睡前排尿后服用。每包加水(50-70ml)或其它无酒精饮料,溶解后即服。 |
副作用 |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
本品偶有胃肠道反应如:恶心、胃灼热、腹泻和皮疹发生,无需特别的对应治疗可自行迅速消失。 |
禁忌 |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有严重肾功能不全Ccr<10ml/min者,有溶血性疾病者。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磷霉素氨丁三醇。 |
性状 |
本品为片剂。 |
白色结晶粉末,带有橙味。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用餐会影响本品活性化合物的吸收,使血药、尿药浓度稍有降低。因此,本品须在餐前、餐后2-3小时,胃排空后服用。本品含2.2g糖,糖尿病患者应小心使用。果糖不耐受、葡萄糖-半乳糖吸收障碍或蔗糖酶-异麦芽糖酶缺失等罕见遗传病患者禁用本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