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乙红霉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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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琥乙红霉素片

氧氟沙星胶囊

规格

按C37H67NO13计0.25g(25万单位)

0.1g*20粒
生产企业

长春迪瑞制药有限公司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3558

国药准字H32026286
说明
适应症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泌尿生殖系统感染包括单纯性、复杂性尿路感染、细菌性前列腺炎、淋病奈瑟菌尿道炎或宫颈炎,呼吸道感染,胃肠道感染,伤寒,骨和关节感染,皮肤软组织感染,败血症等全身感染。

用法用量

口服 1.成人 一日1.6g,分2~4次服用。 2.军团菌病患者,一次0.4~1.0g,一日4次。***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 3.预防链球菌感染,一次400mg,一日2次。 4.衣原体或溶脲脲原体感染,一次800mg,每8小时1次,共7日;或一次400mg,每6小时1次,共14日。 5.小儿,按体重一次7.5~12.5mg/kg,一日4次;或一次15~25mg/kg,一日2次;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用。 6.百日咳患儿,按体重一次10~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日。

口服。成人常用量:1、支气管感染、肺部感染: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2、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5~7日;复杂性尿路感染:一次0.2g,一日2次,疗程10~14日。3、前列腺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6周;衣原体宫颈炎或尿道炎,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7~14日。4、单纯性淋病:一次0.4g,单剂量。5、伤寒:一次0.3g,一日2次,疗程10~14日。6、铜绿假单胞菌感染或较重感染剂量可增至一次0.4g,一日2次。

副作用

1.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服药数日或1~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恶心、呕吐、腹痛、皮疹、发热等。有时可出现黄疸,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停药后常可恢复。 2.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 3.大剂量〈4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 4.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0.5%~1%。 5.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1.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或疼痛、腹泻、恶心或呕吐。2.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可有头昏、头痛、嗜睡或失眠。3.过敏反应:皮疹、皮肤瘙痒,偶可发生渗出性多形性红斑及血管神经性水肿。光敏反应较少见。4.偶可发生:(1)癫痫发作、精神异常、烦躁不安、意识混乱、幻觉、震颤。(2)血尿、发热、皮疹等间质性肾炎表现。(3)静脉炎。(4)结晶尿,多见于高剂量应用时。(5)关节疼痛。5.少数患者可发生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血尿素氮增高及周围血象白细胞降低,多属轻度,并呈一过性。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红霉素制剂过敏者、慢性肝病患者、肝功能损害者及孕妇禁用。

对本品及氟喹诺酮类药过敏的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为琥乙红霉素(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

本品主要成分为:氧氟沙星。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或微黄色粉末,无臭,味苦。

注意事项

1.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 2.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 3.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 4.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 5.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由于目前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者多见,应在给药前留取尿培养标本,参考细菌药敏调整用药。本品大剂量应用或尿pH值在7以上时可发生结晶尿。为避免结晶尿的发生,宜多饮水,保持24小时排尿量在1200ml以上。肾功能减退者,需根据肾功能调整给药剂量。应用本品时应避免过度暴露阳光,如发生光敏反应需停药。肝功能减退时,如属重度(肝硬化腹水)可减少药物清除,血药浓度增高,肝、肾功能减退者尤为明显,均埯权利利弊后应用,并调整剂量。原有中枢神经系统疾患者,例如癫痫及癫痫病史者应避免应用,有指征时需仔细权衡利弊后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