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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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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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60ml |
每粒装0.5g |
生产企业 |
湖北康源药业有限公司 |
西安碑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2105 |
国药准字Z2005365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过敏性鼻炎有关的症状,如喷嚏、流涕、鼻痒、鼻塞以及眼部痒及烧灼感。口服药物后,鼻和眼部症状及体征得以迅速缓解。 |
清热解毒,活血祛风。用于急慢性鼻炎,过敏性鼻炎,鼻窦炎及咽炎。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及 6 岁以上儿童,一日 1 次,一次 10ml ; 2 - 5 岁儿童,一日 1 次,一次 5ml 。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15天为一个疗程。症状减轻后,减量维持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发生率约为2%,主要包括头痛、嗜睡、疲乏、口干视觉模糊、血压降低或升高、心悸、晕厥、运动机能亢进、肝功能改变、黄疸、肝炎、肝坏死、脱发、癫痫发作、乳房肿大、多形性红斑及全身性过敏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或特异体质的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及其化学名称为:4-(8-氯-5,6-二氢-11H-苯并[5,6]环庚并[1,2-b]吡啶-11-亚基)-1-哌啶羧酸乙酯。 |
千里光、卷柏、草决明、麻黄、羌活、白芷、川芎。 |
性状 |
本品为澄清的浓厚液体。 |
本品为硬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细颗粒;气微香,味苦。 |
注意事项 |
1.2岁以下儿童用药请咨询医师; 2.严重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3.妊娠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在做皮试前约48小时左右应中止使用本品,因抗组胺药能阻止或降低皮试的阳性反应发生;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鱼腥食物及温补中成药。2.孕妇慎用。3.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