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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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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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复方 |
每瓶装120ml |
生产企业 |
北京市永康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1903 |
国药准字Z5102251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咽痛、鼻塞、打喷嚏等症状。 |
疏散风热,清热止咳。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汗出不爽、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初生儿至一岁,一次5毫升,二至三岁,一次5~10毫升,四至六岁,一次10~15毫升,七至十二岁,一次15~20毫升,一日3~4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厌食、恶心、呕吐、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4.请光眼患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毫克咖啡因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毫克人工牛黄毫克 |
金银花,连翘,牛蒡子,薄荷,荆芥穗,黄芩,栀子(炒),苦杏仁,桔梗,前胡等15味。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 |
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
注意事项 |
用药-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服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沱牌复方氨酚那敏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恶寒发热,无汗、咽痒咳嗽,咽不红肿。3.脾胃虚弱,大便稀溏者慎用。4.用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及时就医。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