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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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小儿肺热咳喘颗粒

规格

复方

每袋装4g(相当于饮片10.6g)
生产企业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海南葫芦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650

国药准字Z20033152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清热解毒,宣肺止咳,化痰平喘。用于感冒,支气管炎属痰热壅肺证者。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开水冲服,三周岁以下一次3克,一日3次;三周岁以上一次3克,一日4次;七周岁以上一次6克,一日3次。

副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麻黄、苦杏仁、生石膏、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环拉酸钠、糊精。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

本品为棕黄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运动员慎用。6.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