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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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小儿清热止咳合剂(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规格

复方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华阳(恩施)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650

国药准字Z19993326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口服,一岁至二岁一次3~5ml,三岁至五岁一次5~10ml,六岁至十四岁一次10~15ml,一日3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

本品为棕黄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沉淀;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脾胃虚寒者不宜使用。 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 4、有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服。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