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复方氨酚那敏颗粒

大卫颗粒

规格

复方

每袋装6克
生产企业

太康海恩药业有限公司

浙江一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1024650

国药准字Z20063037
说明
适应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清热解毒,疏风透表。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咳嗽,鼻塞流涕,咽喉肿痛,及病毒性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2包,一日3次。温水冲服。

开水冲服,一次12克,一日3次。

副作用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糖尿病患者禁服。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主要成分:金银花、柴胡、连翘、紫苏叶、黄芩、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可溶性颗粒。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