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丸重9g |
每40粒重3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津新药业有限公司 |
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26 |
国药准字Z35020255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肺化痰,止嗽定喘。用于虚劳久嗽、春秋举发,咳嗽痰喘,骨蒸潮热,音哑声重,口燥舌干,痰涎壅盛。 |
养阴润肺。用于肺肾两虚,咳嗽气喘,咽干口燥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9克,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知母、浙贝母、款冬花、罂粟壳、苦杏仁、紫菀、麦冬、玄参、百合。 |
熟地黄、山茱萸(蒸)、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北沙参、麦冬。辅料为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丸剂。 |
本品为棕黑色的水蜜丸;味甘、微酸 |
注意事项 |
尚不明确。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1.忌油腻食物。 2.凡脾胃虚弱,呕吐泄泻,腹胀便溏、咳嗽痰多者慎服。 3.感冒病人不宜服用。 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宜饭前服用。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