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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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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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 |
0.3783g*24粒(威安) |
生产企业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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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440 |
国药准字H109402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胃,十二指肠溃疡及胃炎等。 |
本品为抗酸收敛药。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浅表性胃炎、胃酸过多和十二指肠球炎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4片,一日3~4次,饭后服用,嚼碎温开水送服。疗程不超过2个月。 |
口服,一次3~6粒,一日3次,饭后用水送服。l疗程1~2个月。 |
副作用 |
不良反应较少,偶见便秘、稀便、口干、失眠、恶心、腹泻,停药后可自行消失。服药期间,粪便呈黑色属正常现象;如呈稀便时,可减量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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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 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主要成分碱式硝酸铋,重质碳酸镁,碳酸氢钠,大黄粉,石菖蒲根粉。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粒含铝酸铋66.7mg,重质碳酸镁133.3mg,碳酸氢钠66.7mg,甘草浸膏粉100mg,弗朗鼠李皮8.3mg,茴香粉3.3mg。 |
性状 |
本品为粉红色片。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淡棕色粉末。 |
注意事项 |
1. 治疗期间,注意调节饮食,避免进食有刺激性,煎,炸,油腻食物。2. 服药期间,大便呈暗色属正常现象。3. 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当血钙浓度超过0. 1g/ml时,有可能导致钙性脑疝,尤其是肾功能减退者。4. 急性胃黏膜病变时最好不用。 |
(1)用药不可间断,服药后十天左右,自觉症状可见减轻或消失,但这只说明病情的好转,并不表示已经痊愈,仍应按上述用法用量继续用药,直到完成一个疗程。病愈后,为避免复发,可将剂量减至一日3~6粒,在主餐后服用。(2)服用本品时,一般不需禁忌任何食品,但如有严重胃病者,因禁忌饮酒,少食煎炸油腻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