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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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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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3g |
1% |
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三益药业(芜湖)有限公司 |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4020409 |
国药准字H2005845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单纯疱疹;也可用于浅表真菌感染,如体癣、股癣、手足癣。 |
用于单纯疱疹或带状疱疹感染。 |
用法用量 |
1.用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尖锐湿疣时,外涂于患处,一日3次。2.用于浅部真菌感染时,外涂于患处,早晚各1次,体股癣连用3周,手足癣连用4周。 |
用本品涂擦患处,并覆盖,每次用量适中,每3小时1次,每日6次,连用7天。涂擦本品时,应注意防护,用指套或橡皮手套涂擦,以免感染身体其他部位或感染他人,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少数病例有局部瘙痒刺激反应,如皮肤红斑、丘疹及刺痒感。 |
局部可能有轻度灼烧感、刺痛、皮疹、瘙痒等。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对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主要成份:酞丁安。 |
本品每克含阿昔洛韦10毫克。辅料为:卡波姆、三乙醇胺、甘油、羟苯乙酯、依地酸二钠、乙醇、氢氧化钠、注射用水。 【成 份】 化学名:9-(2-羟乙氧甲基)鸟嘌呤 分子式:C8H11N5O3 分子量:225.21 |
性状 |
本品为乳剂型基质的黄色软膏。 |
本品为白色凝胶。 |
注意事项 |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育龄妇女慎用。4.本品不宜用于婴幼儿和哺乳期妇女。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2.本品仅限用于皮肤涂擦,不能用于点眼。 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