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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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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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53g*24粒 |
12g*10袋 |
生产企业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天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90588 |
国药准字Z50020324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
清热,解表,止咳。用于风热感冒,发热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4次,小儿酌减。小儿服用时可将软胶囊剪开滴入水中服用。 |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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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喉肿痛之轻症者、或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辅助用药。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用于热疖疮疡之轻症者、应配合外用药,重症者应在医生下应用。 5.服药3日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穿心莲﹑路边青。 |
忍冬藤、芦根、薄荷、柴胡、枇杷叶。辅料为 |
性状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黄褐色的粉末;味微苦。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微甜、略苦。 |
注意事项 |
1.服药时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虚大便溏者慎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热疖疮疡重症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若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及时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