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氨咖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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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布洛芬缓释混悬液

规格

复方

60ml(100ml:3g)
生产企业

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中方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5021206

国药准字H20000531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本品系非甾体类抗炎药,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适用于:

1. 由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急性咽喉炎等疾病引起的发热。

2. 可用于减轻或消除以下疾病的疼痛或炎症:

(1) 扭伤、劳损、肩周炎、滑囊炎、肌腱炎,旋转带肌腱炎及腱鞘炎。

(2) 痛经、牙痛、术后疼痛及腰部疼痛。

(3) 类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其它非类风湿性关节炎及急性痛风。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

1. 成人及12岁以上儿童:推荐剂量为一次0. 3~0. 6g(10~2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2. 1岁~12岁儿童患者:

(1) 用于发热,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20mg/kg(0. 66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2) 用于镇痛,推荐剂量为每日按体重30mg/kg(1ml),分2次服用,或遵医嘱。

副作用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肠、胃部不适或皮疹、头痛、耳鸣。  

禁忌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1. 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

2. 对本药物过敏者;曾有因服用阿司匹林和其它非类固醇类抗炎药诱发哮喘、鼻炎或荨麻疹病史的患者。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 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布洛芬。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摇匀后为白色或类白色微球混悬剂,味酸甜。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1. 肠胃病患者慎用。

2. 有支气管哮喘病史患者,可能会引起支气管痉挛。

3. 并用抗凝血剂的患者,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

4. 心功能不全及原发性高血压病患者慎用。

5. 连续服用3天发热不退时,应请医生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