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复方 |
每10粒重2g |
生产企业 |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奥特奇蒙药股份有限公司金山蒙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952 |
国药准字Z2006367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消“粘”,解热,止咳。用于瘟疫热症,感冒咳嗽,咽喉疼痛。 |
用法用量 |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9~13粒,一日1次,临睡前服,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 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制草乌、胡黄连、诃子、土木香、黑云香、漏芦花、拳参、北沙参、翻白草。 |
性状 |
本品为着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黑褐色的水丸;气香、味苦,麻。 |
注意事项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
本品含制草乌,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得任意加大服用量和服用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