酚氨咖敏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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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酚氨咖敏颗粒

小儿琥珀丸

规格

复方

每丸重1.5g
生产企业

云南维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达仁堂制药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53021952

国药准字Z12020093
说明
适应症

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镇惊安神,清热化痰。用于四时感冒,风寒时疫,烦燥不宁,痰喘气急,关窍不利,惊痫不安。

用法用量

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口服。一次1丸,一日2次。

副作用

本复方所含氨基比林均有明显不良反应。服用氨基比林可有呕吐、皮疹、发热、大量出汗及发生口腔炎等,少数可致中性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渗出性红斑、剥脱性皮炎、龟头糜烂等。

尚不明确。

禁忌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氨基比林0.1g,对乙酰氨基酚 0.15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山药、甘草、枳壳(麸炒)、琥珀、天竺黄、木香、人参、茯苓、胆南星、朱砂。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颗粒、味甜

本品为红棕色的大蜜丸;质柔软,气微腥,微苦。

注意事项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力。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应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机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不可直接整丸吞服,建议嚼服或掰碎后吞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