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13袋/盒 | |
生产企业 |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093 |
国药准字H14023383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
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4次。 |
温开水冲服,12岁以下儿童用量见下表:2~3岁12~14公斤0.5~1袋/次 4~6岁16~20公斤1~1.5袋/次 7~9岁22~26公斤1.5~2袋/次 10~12岁28~32公斤2~2.5袋/次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忍冬藤。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0.125g,马来酸氯苯那敏0.5mg,人工牛黄5mg。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白色、类白色或淡黄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喉肿痛之轻症者、或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辅助用药。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用于热疖疮疡之轻症者、应配合外用药,重症者应在医生下应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