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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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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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0片/瓶 | |
生产企业 |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093 |
国药准字H5002196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发热、头痛、神经痛及风湿痛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4次。 |
口服,一次一片,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常规剂量下,对乙酰氨基酚的不良反应很少,偶尔可引起恶心、呕吐、出汗、腹痛、皮肤苍白等,少数病例可发生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高铁血红蛋白血症、贫血、肝肾功能损害等,很少引起胃肠道出血。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
成分 |
金银花,忍冬藤。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对乙酰氨基酚0.15g, 氨基比林 0.1g,咖啡因30mg,马来酸氯苯那敏2mg。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喉肿痛之轻症者、或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辅助用药。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用于热疖疮疡之轻症者、应配合外用药,重症者应在医生下应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长期服用可导致肾脏损害,严重者可致肾乳头坏死或尿毒症,甚至可能诱发肾盂癌和膀胱癌。 2、氨基比林在胃酸下与食物发生作用,可形成致癌性亚硝基化合物,特别是亚硝胺,因此有潜在致癌性。 3、不宜长久使用,以免发生中性粒细胞缺乏,用药超过1周要定期检查血象。 4、长期服用可造成依赖性,并产生耐受。 5、对各种创伤性剧痛和内脏平滑肌绞痛无效。 6、本品不可应用于下呼吸道感染和哮喘发作的患者(因可使痰液变稠而加重疾病)。 7、交叉过敏,对其他抗组胺药或下列药品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如麻黄碱、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间羟异丙肾上腺素(羟喘)、去甲肾上腺素等拟交感神经药,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也过敏。 8、下列情况慎用:膀胱颈部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心血管疾病、青光眼(或有青光眼倾向者)、高血压、高血压危象、甲状腺肌能亢进、前列腺肥大体征明显时。 9、驾驶机动车辆、操作机器及高空作业者不宜服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