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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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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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0粒重15g | |
生产企业 |
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093 |
国药准字Z11020952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用于发热口渴,咽喉肿痛,热疖疮疡。 |
滋阴补气,强心安神。用于气血虚弱,虚火上升引起的健忘失眠心跳气短,惊悸不安,遗精盗汗,目暗耳鸣,腰酸腿软,午后发热,肢体倦怠。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毫升,一日2~4次。 |
口服,一次2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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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金银花,忍冬藤。 |
当归、紫河车、阿胶、牡蛎、熟地黄、麦冬、党参、白芍、黄芩、陈皮、龙骨、枸杞子、龙眼肉、酸枣仁、蒺藜、地锦草、女贞子、鹿角霜、黄芪 白术、地黄、天冬、远志(甘草炙)、丹参、石斛、人参、黄柏、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澄清液体;气芳香,味甜。 |
本品为朱红色的水丸,除去外衣显棕黄色;气微,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用于咽喉肿痛之轻症者、或为治疗咽喉肿痛之辅助用药。 3.糖尿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4.用于热疖疮疡之轻症者、应配合外用药,重症者应在医生下应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含朱砂,不宜长期服用,并避免与含汞制剂同时服用,连续服用不宜超过两周;因特殊情况需长期服用,应检查血、尿中汞离子浓度和肝肾功能,超过规定限度者应立即停用。 2.服用本品时应避免与茶碱、心得安类药物以及含溴、碘或溴化物、巴氏合剂、三溴合剂、海带、海藻等物质同服。 |